公 告
關于培訓證書應用范圍的通知:
我校系地鐵安檢實訓、電梯運維實訓等合作單位簽約聯合培訓招生的實體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六條:民辦學校對招收的學生,根據其類別、修業年限、學業成績,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學歷證書、結業證書或者培訓合格證書。
第三十四條:民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學、就業、社會憂待以及參加先進評選等方面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權利。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我校所頒發的證書適用于相關聯合培訓、用工單位認可,學校網上注冊。用于其他用途的請學員在報名前自行確認證書適用范圍,我校除在校網注冊外,不負責證書頒
發后的其他認證工作,特此通知。